各二级分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做好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为配合我院201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院决定制订2015版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的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应依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确定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等;注意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分工、配合与衔接,避免课程内容间的重复和遗漏。
2.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要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既要遵循教学规律,又要注重反映学科新动态,更要注重与行业、职业标准相衔接。
3.课程教学大纲要贯彻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中等程度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明确重点难点。同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教学基本内容与要求的层次性、差异性。
4.课程教学大纲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二、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由各二级分院(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所有专业除公共平台课程以外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审核及统领工作。公共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公共课承担部门负责制订及审核,教学科研处统稿。
(二)制订要求
1、2015版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均需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2、各分院部要在认真核查2013版和2015版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基础上,确定2015版课程大纲的制定范围。只需制定2015版新增加课程的教学大纲,但须给教学科研处报备无需制定大纲的课程名称。
3、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基本信息应与《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相关信息一致。
4、课程名称相同,面向对象、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5、对于2013版和2015版两个版本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相同,课程名称相同,但课时设置不同的课程,需要重新进行修订。
6、各部门按照课程归属制定大纲。
7、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应由主讲教师执笔,须经分院(部)审核,通过后由分院(部)汇总本部门所有专业大纲电子稿并报学院教学科研处。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行署名制,其质量由在教学大纲上署名者共同负责。
在大纲制订过程中,各专业要开展认真的研讨,发挥整体作用,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
8、教学大纲的格式参照我院2013版教学大纲模版。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2日前,各分院(部)务必将课程教学大纲终稿电子版交教学科研,由教学科研处统一装印。
各分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行指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规范及要求
教学科研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