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13〕23号)的要求,现请各分院对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13〕23号)(附件)的要求,对专业带头人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分院(部)专业带头人考核一览表》(见附件1)、《专业带头人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
2、专业带头人的聘期将满,请考虑下一轮专业带头人的聘任工作,在结合考核情况的同时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务必保障专业带头人起到引领本专业教学团队的作用。
(1)无论续聘、新聘或者另聘,均需填写《专业带头人申请表》(见附件3)、《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续聘需单独提交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工作鉴定报告,考核内容请结合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
3、请以分院为单位于2015年12月9日前交纸质两份、电子资料一份(电子版发送至609661872@qq.com,纸质版交至新行政楼110办公室。)
附件:
1、《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13〕23号)
2、《专业带头人考核汇总表》
3、《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
4、《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