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暂行)》(西财行知教〔2014〕3号)的要求,现请各分院(部)对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暂行)》(西财行知教〔2014〕3号)(附件一)的要求,对教研室主任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活动计划一览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评价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分院(部)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表(院长/主任用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主任评议表》(附件一)。
2、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送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研究中心(新行政楼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09661872@qq.com
联系人:董蕊 电话:029-62976678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暂行)(西财行知教〔2014〕3号)
教学科研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