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100号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财行知教〔2024〕1号)文件,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各二级学院(部)按照课程评估指标,对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标准。
2.对每学期课程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由课程归属学院(部)责令课程教学团队进行整改。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更换课程主讲老师。
3.课程评估连续两次“良好”及以上的课程有资格申报校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二、具体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部)成立评估小组,按系(教研室)进行自评。
(二)各二级学院(部)自评后,于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将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课程评估打分表及课程评估支撑材料(见附件1-3)报教务处。
课程评估是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如实填写支撑材料数据。
(三)各二级学院(部)按照规定时间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7540136@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117室)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附件:1.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2.课程评估打分表
3.课程评估支撑材料
教务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