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99号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西财行知学〔2019〕31号)文件精神的总体目标,各学院根据学业导师选聘条件,积极遴选代课经验丰富的校内外专职专任教师,在本学期初对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进行落实与安排。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导师制工作总结,并制定好下学期实施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学业导师制工作总结
1.各二级学院(部)提交导师制工作总结,要求突出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创新突破等相关内容,并以数据、实例为支撑,图文并茂。
2.提交《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业导师指导手册》(纸质版),各二级学院(部)检查初审后在“学院意见:(导师实际指导工作量及完成情况)”一栏填写认定工作量和相关意见,再经教务处复审。
3.提交《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业导师指导手册》(电子版),拍照合成Word或者PDF格式,文件命名为专业班级+导师姓名。
(二)学业导师制实施计划
按照“学业导师制指导规划表”的具体内容,结合本学期工作中优点和创新,制定下学期学业导师制实施计划。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确保材料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数据翔实、准确,工作总结和实施计划字数分别控制在2000字以内。报送材料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第18周周五(2025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文稿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17),教务处将根据初审和复审结果发放相应课酬费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