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3号
校内各部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于教学周第1-2周(2月27日-3月10日)进行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各学院(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现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我校2023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统筹做好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策划、指导、抽查和监督。教务处成立教学秩序检查小组,每天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届时将组织各学院(部)召开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
学生处全面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学风建设工作,宣传处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宣传工作。
学院(部)要成立以部门领导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本部门的教学检查。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
(一)教学秩序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检查、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迟到、按时上下课、无故缺课、课堂组织是否规范。
2.学生返校、上课情况检查;检查课堂纪律是否良好,上课不玩手机,不携带食物进教室,不闲谈、不睡觉等。
要求:教务处及各学院(部)成立教学秩序检查小组,每天早晚两次对上课情况进行排查,各学院(部)需每天将教师上课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教务处。
学院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部门及教师反馈处理意见,个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教务处汇报,对于擅自停课、调课、迟到、提前下课等形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1.教学准备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授课计划等,期初教学检查小组在教学检查周中将随机抽查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师授课期间须带齐相关教学资料包括课堂手册、教材、教案、讲义等。使检查能真正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或修订是否规范合理,教师能否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各学院(部)组织对各专业教学大纲进行检查,如有不妥需提出修订意见。
2.授课教学进度表及教案是否上交及时,授课教师需按照我校教案编写文件的要求,规范撰写课程教案,教案要求规范详见,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案编写规范及要求》的通知,西财行知教〔2019〕7号文件,可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子网下载查看。
要求:学院(部)组织对每位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以系部为单位,对课程归属的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所带课程的教案进行检查,每门课程需有完整的教案。新代课教师至少应写出前六周的教案,由学院系部对教案统一安排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对教案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3.各学院(部)本学期工作计划要点检查。
4.教学硬件保障检查,如实验室、多媒体使用情况、桌椅、照明情况、粉笔板擦准备情况、电铃、教室卫生以及教师休息室卫生,饮水准备情况等,发现异常,要及时报教后勤服务处予以解决。
5.教务处和各学院辅导员配合发放教材,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领取教材,保证开学准备工作一切就绪。检查教材是否存在漏订,漏发现象,及时向教务处汇报教材核查情况和发放情况。
6.各系部教研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检查。
要求:按工作计划开展活动,重点进行课程改革的讨论、教学内容、方法的创新。
(三)教学环节落实情况检查
1.学生公共选修课和体育选项课选课落实情况及上课情况检查(网上选课);各学院(部)配合教务处按照课程归属核查学生选课情况,处理好学生选课遗留问题,保证教学系统与学生选课一致性。
2.各学院(部)要注重教学环节落实,及时下发教师纸质版任务书,务必对每个教室张贴课表。
3.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入职教师资格的核查,做好五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的检查核对与资料的备份工作,同时所有外聘教师须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和协议书。
(四)教学效果检查
各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听课安排,教务处和督导组抽查听课;重点加强对上新课教师、新教师上课及上学期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存在问题的教师检查。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听课,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教师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指导,提前消除不良习惯等因素。
期初各学院(部)领导至少听本单位教师课1次,系部主任至少听系部教师授课2次,同时安排各教学单位主管院长陪同校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各学院(部)做好2022-2023.1学期课程评估及教师评价体系的审核汇总工作。
2.上学期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完成情况检查。
3.各学院(部)做好学生补考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学院(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检查任务
1.需要各学院(部)上交的教学文件:(1)期初教学检查的计划(附件1);(2)各系部活动计划一览表(附件2);(3)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2.各学院(部)按照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外聘教师审批表和外聘教师协议书,各一式两份于第四周周三(3月15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行政楼111办公室)。
3.由各学院(部)自行保存期初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评价表,领导干部听课表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计划表及教师听课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各系部活动计划一览表
3.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同行)
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