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为搞好本教学环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凡教学计划中所开设的课程一律实行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考核办法。
二、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检查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一)闭卷考试的命题工作
1.命题的范围:命题范围应以教学大纲为准,不能脱纲、超纲。如暂时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亦不能超越该课程的讲授内容。
2.命题的原则:既要有试题的深度与难度,也要保证试题的基本要求与履盖面,使学生通过考试能较系统、较熟练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同时试题也能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命题方式:命题方式以闭卷笔试为主。除闭卷笔试外的其它考核方式,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课程特点由任课教师提出,系审核,报教学科研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4.期末考试除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考试时间是两个小时外,其他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考试课程均需命制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系主任认真审查,并填写《西财行知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见附件1)于期末考试前4周交教学科研部教务科。
5.不同专业相同课时的课程,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考试。
6.试题的具体要求:
(1)基本题,考学生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约占70%,综合题,考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以及独立创新能力,约占30%。
(2)覆盖面要达到全部内容的80%以上。
(3)题量适中:使大多数学生净答题时间在80分钟左右,《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的净答题时间在100分钟左右为宜;
(4)具有灵活性,减少死记硬背的题目,尽量避免不出现作业中的原题。
(5)试题不能有科学性错误,题目的表述要准确、严密;不出偏题、怪题。
(6)命题应按学院统一规格的试题纸打印清晰(班别、学号、姓名在密封线内,每大题有得分和评分人签名的空格),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交教务科统一印制。
7.试卷由教务科统一印制。考试前,凡与试题有过接触的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漏,必须严加追究,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开卷考试的命题工作
命题的范围与命题原则与闭卷考试的命题原则相同。但所出题
目应作到既能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独立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能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而且在教材上及所发资料上抄袭不到。题量以能在100分钟考试时间内为宜。
试题命制后,命题教师所在系应对试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由系主任签字并填写《西财行知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审核表随试题一并报教务科。凡不符合要求,教师必须重新命制试题。
三、试卷评阅规范
(一)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参考答案)进行评分,保证试卷评阅公平、公正、准确、规范。
(二)试卷评阅用红色笔,打正分(不标“+”号),不得负分,整张试卷不出现“√”“×”号。每小题、大题有得分,试卷有总分,得分书写必须规范。每小题都要给出分数,填空、判断、选择等题应在每小题题号前得分(不答或答错得0分);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等题首先应在相应的得分点上给分,再在该小题题号前给出小题得分(不答或答错得0分),最后将各小题得分写在试卷首页的总得分框中。
(三)各大题分数可保留一位小数,但总分应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即试卷总成绩为整数。
(四)试卷总分栏上应有阅卷人签名;采用流水阅卷的试卷,每大题得分栏旁应有阅卷人签名,总分人在阅卷教师签名处签名。
(五)试卷评阅后发现评判错误(加错分、错判等),应以“\\”
式样涂掉原判并在相应位置评判。修正试卷评阅,修正人必须在修正相应位置签全名、时间。
(六)《评阅试卷分析报告》以考试卷面成绩进行认真细致分析,切实指出教与学之间的问题,分析学生对教材的内容和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以及教学中需改进的地方。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交学生所在系。
四、成绩的记载
(一)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记分,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试卷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即由学习态度、学习纪律、课堂表现、课程作业、课程论文〈单元测验〉、实践环节等组成)。
(二)评卷工作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并按要求(及格用黑水笔,不及格用红水笔)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教学科研部,一份由系保存归档,另一份随试卷存放。
(三)《学生成绩登记表》不允许涂抹、更改,确需更改处须加盖教师私章或签名。
(四)各系收到任课教师报送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后,应及时审查成绩表,对旷考、考试作弊、缓考等情况在成绩栏内注明“旷考”“作弊”“缓考”“取消考试资格”字样并签字。
(五)成绩送交后若需更改,教师应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见附件2),经课程所在系、教学科研部审核后,由教学科研部负责更改。
(六)以课程论文、大作业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学生答题必须统一使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考试答题纸》,批阅时应标明得分点、评语及考试成绩总分,并由批阅人在相应位置签名。上机考试、口试等无学生答卷材料的课程,应提供考试过程的记录、评语、考试成绩等材料。
附件1: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考试命题与试卷审查表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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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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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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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教师所在 院系及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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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使用班级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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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
( )开卷 ( )闭卷 ( )笔试 ( )口试 |
命题内容是否与 考核方式相符 |
( )是 ( )否 |
是否向学生提示 复习重点及范围 |
( )是 ( )否 |
是否向同行提示命题范围 |
( )是 ( )否 |
以上由命题教师填写 命题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命题范围 |
( )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 )超过教学大纲要求 ( )低于教学大纲要求 |
命题难度 |
( )太易 ( )适中 ( )太难 |
命题份量 |
( )太轻 ( )适中 ( )太重 |
命题差错情况 |
( )有 ( )无 有差错的更改情况:( )已更改( )未更改 |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
( )不合理 ( )合理 |
A、B两套试卷覆盖面、 难易程度、份量 |
( )相当 ( )不相当 |
A、B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 |
( )大于10% ( )小于10% |
统一命题情况 |
( )使用相同教学大纲的班级统一命题 ( )使用相同教学大纲的班级未按规定统一命题 |
总体意见 |
( )退回修改 ( )可以付印 |
以上由课程归属系主任指定审题人填写并签名: 年 月 日 |
系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本表在试题印刷前填写。 2、未经审核的试题不得付印。
附件2: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更改成绩申请表
系: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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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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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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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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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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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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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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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成绩 |
调整后成绩 |
平时成绩 |
期考成绩 |
总评 |
平时成绩 |
期考成绩 |
总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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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更改原因: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系意见: 系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学科研部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送学生所在系,由学生所在系教学干事更改成绩数据,并存入学生原始成绩档案中,一份由教学科研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