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7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财行知教〔2023〕21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提高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现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可以采取集中组织和分散自主两种形式进行。
1.对集中组织形式实习的由各学院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各专业应根据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制定具体的实习要求与实习内容,并报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备案。
2.对采取分散自主形式实习的要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以确保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核和管理,掌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
三、实习要求
(一)强化毕业实习全过程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组织各专业全面检查毕业实习大纲是否完善,并及时进行修订,各二级学院要审核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组织各专业开展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大会的内容要包括:实习的目的,内容,考核办法;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实习管理相关制度等。
2.确保实习安全。实习工作之前,各学院要根据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安全预案,组织学生完成安全保证书的签署,确保学生家长知情并签名,特别是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对学生实习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3.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根据制定的毕业实习计划,跟踪和管理毕业实习全过程,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保持联系,必要时各学院应组织对毕业实习学生现场巡查,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保证毕业实习质量,完成毕业实习考核。
4.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依托“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全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需熟悉该系统的操作,明确任务和责任。
(二)明确毕业实习工作职责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财行知教〔2023〕21号)文件,落实毕业生实习工作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岗位职责。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实习资料进行抽查,并组织相关人员赴实习单位进行教学检查和督导。
(三)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接受校内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2.学生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报告。
3.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实习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须按照实习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对违反学校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由学院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6.毕业实习不及格的学生,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可由本人申请随下一级学生重修完成,经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经审批通过,学生可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重新参加毕业实习,进行考核。重修实习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四、实习考核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鉴定和毕业实习报告两部分综合评定(实习单位鉴定和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实习单位鉴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由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或相关部门给予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由校内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审阅评定并签字。
五、实习时间
实习期为8周,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安排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1-10周之间。实习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2日。
六、实习材料归档
学生返校后,将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给所在学院(系),由各学院(系)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上交的相关实习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其他
1.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各学院应每月上报实习数据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系统”。
2.2023年11月27日前,各学院应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信息台账(见附件)、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全预案等资料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3.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报告于2024年5月1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4.所有表格、资料均用A4纸打印。
5.实习相关表格均可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官网-教育教学“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附件: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信息台账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