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3〕25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促进专业课与思政教育的深度融合和同向同行,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立德树人使命,教务处将于2023年4月24日至5月19日(第9-11周)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含课程思政示范课观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授课教师(含专职及兼职教师)。

二、观摩课课表

日期

时间

课程名称

主讲教师

教室

讲授内容

备注

4月24日

(第9周)

周一3-4节

成本会计

王莉

1204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

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课程思政

示范课

4月25日

(第9周)

周二1-2节

组织与工作设计

刘艳

2303

人员分析


4月26日

(第9周)

周三1-2节

线性代数

魏选平

1104

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

课程思政

示范课

5月8日

(第11周)

周一5-6节

金融市场学

常芸

2204

债券市场

课程思政

示范课

5月9日

(第11周)

周二5-6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杨秋莲

1422

为什么说价值规律

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5月10日

(第11周)

周三1-2节

纳税会计

邓晶晶

1202

个人所得税


5月11日

(第11周)

周四1-2节

健康教育学

冀琳

2224

健康睡眠


5月11日

(第11周)

周四3-4节

新媒体概论

吴娟

1314

新媒体的宏观管理


5月15日

(第12周)

周一3-4节

统计学

李文苑

2314

抽样估计


5月19日

(第12周)

周五1-2节

质量管理

刘会芬

2303

质量检验

课程思政

示范课

可根据观摩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参与观摩。

三、观摩要求

1.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听课教师提前5分钟进教室签到,请勿中途离场。

3.请听课教师填写《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附件1),如参与观摩课程思政示范课同时还需填写《课程思政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观摩结束后现场回收。

4.鉴于存在个别教师时间冲突的情况,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室并签到(5月19日11:00前),其余教师请按照安排听课。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听课、相互交流。提倡教师跨学院、跨教研室观摩听课。

附件:1.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2.课程思政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