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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5〕81号

各二级学院(部):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5〕25号)文件,启动了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此项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5〕25号)要求执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等详见该文件(附件1)。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教改项目我校限额申报4项,包括重点及重点攻关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及重点攻关项目可申报1项,一般项目可申报3项。专项项目申报不占学校指标,其中学会专项项目可申报4项,青年专项项目可申报1项。本次申报实行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省上申报限额,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聚焦本校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精心遴选高质量项目酌情申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电子版PDF格式,以“二级学院(部)+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

2.提交时间:请二级学院(部)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171116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择优推荐,并填写《2025年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2.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党星 联系电话:029-62976678

附件(详见工作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5〕25号)

教务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