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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7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5〕60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安全是实习实践工作的首要前提。各二级学院(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将实习实践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习实践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压实各级责任,构建全员参与管理体系

(一)教务处负责学校实习实践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监督管理,落实学校实习实践管理制度,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实习实践工作计划进行监督落实,加强检查督导。

(二)各二级学院(部)是实习实践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实习实践计划制定与安全风险评估、实习单位准入审核、全过程安全巡查、安全教育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选派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三)强化指导教师的具体责任,指导教师为实习实践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对分散实习学生要密切跟踪联系,履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职责,关注学生思想与身体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四)明晰学生的自身责任,学生应主动学习安全与法治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三、规范过程管理,筑牢安全管理关键防线

(一)系统设计实习内容,健全质量标准,杜绝打卡式、作秀式实习。建立实习单位评估机制,对单位资质、安全条件、工作及生活环境等进行严格评估。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的单位及娱乐场所实习;严禁安排学生到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具有安全风险的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参与商业化、工业化志愿服务及加班、夜班。

(二)完善风险评估与预案。实习前需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识别交通、住宿、操作、环境、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心理健康、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等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为参与实习的师生购买足额保险,覆盖实习全过程,并督促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三)强化安全教育与考核。学生实习前必须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防诈骗、防传销、食品卫生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信息报告流程等。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习。

(四)加强过程动态监管。学校将开展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学生住宿安全及指导教师履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纳入统一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与联系方式,确保监管全覆盖,严禁委托中介或个人组织、管理实习。

(五)畅通信息报送与应急渠道。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失联等重大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管理要求落地见效

学校将建立健全实习实践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实习实践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迅速整改落实。

教务处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