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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78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教师间教学交流与经验分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务处将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第10-11周)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授课教师(含专职及兼职教师)。

二、观摩课课表

日期

时间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授课地点

章节内容

备注

11月4日(第10周)

周一7-8节

金融学

常婧

线上

非银行金融机构

2023年省级一流课程

11月5日(第10周)

周二3-4节

抽样技术与应用

王瑞珍

2220

分层随机抽样各层样本量的确定

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11月6日(第10周)

周三7-8节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李丹花

2414

中国人民在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

11月8日(第10周)

周五1-2节

综合英语

张恒茂

1302

文学翻译


11月11日(第11周)

周一3-4节

消费者行为学

谢清先

2317

中国区域消费差异

2022年校级精品课程

11月12日(第11周)

周二3-4节

财务管理

白青青

1305

长期借款筹资

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

11月12日(第11周)

周二7-8节

经济法概论

杨洁

线上

合同法律制度

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

11月15日(第11周)

周五5-6节

教育学

张苗苗

2220

教学过程

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

教师可根据观摩课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参与观摩。

三、观摩要求

1.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线下听课的教师提前5分钟进教室签到,勿中途离场。

3.请线下听课教师填写《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附件1),观摩结束后现场回收。线上听课教师填写线上《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

4.鉴于个别教师存在时间冲突的情况,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室并签到(11月15日16:00前),其余教师请按照安排听课,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听课、相互交流。

附件:1.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2.线上教学观摩听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