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33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教材的选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审核程序,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切实发挥教材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课程育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2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一)凡选必审:所有选教材必须经学校教材选用机构审核,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进入课堂教学环节。选用的教材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想和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方向。
(二)质量第一:坚持好中选优,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国家统编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学校可选用经过审核的其他教材,原则上要选用相应教材的最新版,教材优选率不低60%。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也必须统一使用国家公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中对应的教材(最新“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建议名单”见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教务处-信息服务-常用下载);自然科学类教材要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形势与政策课教材要统一使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作为学生学习辅导资料。不得选用其他教材教辅代替。
(三)内容科学规范:选用近3-5年出版或修订的再版教材,教材选用前需通读备选教材,教材中概念的阐述、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须准确,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最新成果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以课程功能为依据,教材内容系统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四)突出应用型: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符合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适应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版本相对统一:教材选用应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同一教学大纲的同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版本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一律不得选用。
(六)减负原则:每门课程只选用一本教材,在选优选新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适宜的教材,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七)境外教材选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查,不得擅自复制。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优秀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境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理工农医类教材,以及体现国际产业标准和先进教学方法的、与产业需求密切结合的教材。确需选用境外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和法律要求。
(八)教材选报要紧密结合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公共必修课程及跨院(部)授课的课程教材由开课单位负责选报。
(九)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教材由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推荐适用教材,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择优选报。
二、教材报订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任务,组织召开教材选用论证会,经学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定后,由教材推荐人规范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见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教务处-信息服务-常用下载),充分阐明选用理由,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名后上报各自教务办。
(二)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办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汇总编制本部门的《教材选用征订报表》(见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教务处-信息服务-常用下载),经部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查,相关领导签字后,于6月10日报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437328518@qq.com邮箱。
(三)教材一般按每学期师生实际需求数量订购,征订教材的品种、数量力求准确。凡已办理征订手续且已购入的教材,各教学单位必须按计划使用。凡不按计划使用造成积压的经济损失,由订书部门负责。
(四)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统一核实,随学生教材同时预订。教师担任重复课程教学任务,只能领用一套同一版本的教材。在教材不变的情况下,三年内不征订教师用书。
(五)对于订购不到的教材,教务处应及时与有关教学单位联系,改换其它版本的教材或采取其它措施以保证课前到书。
(六)未经教务处处同意,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推销、订购教材,如有违反者,将没收收入并做出相应处理。
(七)各二级学院(部)按计划报订的教材,已交教材供应商办理的,原则上不得更改、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更换的,由责任单位提交更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责任单位相关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请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如因变更计划造成不能如期供应教材或教材积压,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变更部门负责。漏订教材必须在发现后第一时间提交补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各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追订。
(八)本学期起使用教材管理系统统一填报,请严格按照“教材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操作(见见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教务处-信息服务-常用下载)。
三、教材发放
(一)教师教材发放:教务处根据各课程归属部门上报的教师用书计划统筹订购教师用书,并在新学期开学十个工作日内由授课教师持教学任务书到教务处领取。
(二)学生教材发放: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统一发放。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