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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总第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陕组发〔2016〕33号)要求和西安财经大学党委工作要点,为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定举办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6期)。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0上半年开展的“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筑牢民族心民族魂”主题大学生发展对象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已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正式列为“发展对象”的,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具体由各分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院党委审定。

二、培训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三、培训安排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参加培训(学习卡统一由西安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发放,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四、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合理规划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党员发展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见附件1),于4月7日11:00前将参训学员名单电子版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查后将统一上报西安财经大学党校办公室审定。正式开学后,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党委办公室。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完成后,各分院负责人统一搜集学生电子证书,采取分院+姓名+支部的命名方式统一保存并发送党委办公室邮箱(xzxydb@163.com)。未取得培训证书学生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3、本次培训班由党沛丽老师担任班级管理员,各分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亲自领导,指派专人协助管理员做好班级联络与学员管理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结业资格,确保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五、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党沛丽           联系电话:15399021205

附件1: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2:2020年上半年大学生发展对象网络培训必修课程列表

附件3:2020年上半年发展对象自主学习材料

附件4: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操作流程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