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23 年上半年(第3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经支部谈话,并指定联系培养人,基层党组织审核公示通过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9月及之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指标分配安排如下表: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27日-4月7日。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分组研讨、线上自学、撰写心得、观看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开展。
四、培训考核
1、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占70%。
2、考勤占10%,笔记占10%。全勤为满分,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3、学习心得占10%。要求手写,不少于2000字,抄袭或下载文章者,取消资格。
4、以上四项考核成绩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五、其他事宜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严格把好学员推荐、审查关。
2、团委推荐名单请与所属学院党总支联系,名单由学院党总支一起上报。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分配指标和条件确定学员名单,于3月20日15:00之前将学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上报名单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准确填写学员的姓名、性别、班级等基本信息。
4、为体现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附件: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3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