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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29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做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了鼓励全校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切实搞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

二、评奖范围、重点及要求

(一)评奖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的并经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直接产生显著效益的物化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奖励重点:

符合学校发展方向、理念先进、改革力度大、创新性强、成效显著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的条件

(一)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主要完成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应有2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现任学校领导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四、成果奖励

(一)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设特、一、二等奖三个等级。

学校将择优推荐参与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五、申报材料

2024年6月7日上午11:00前,请各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7111698@qq.com。

联系人:党星 电话:029-62976678

六、其他说明

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总结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报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附件:(详见工作群)

    1.XX学院(部)XX年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