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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3〕23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过程,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21〕11号)文件通知,以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教字〔2022〕77号)文件安排,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防范和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与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查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程序

本次查重检测工作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内自查。各学院需成立查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内查重工作,形成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三级负责制。学院内自查要求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查重要求学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参考文献、致谢。

指导教师要结合学校要求(检测结果性质认定见第三部分)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毕业论文审核后的定稿进行查重,核定检测报告并签字确认,同时将签字确认后的报告提交各系(教研室);学生也可提前自行利用维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用版(或知网、万方)——论文自检入口(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xcxz)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学院内查重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并将学生的自查检测报告留底,教务处将适时检查。同时,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内论文查重自查情况分析并总结,找出不足和改进措施,形成各学院自查报告,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查重率汇总表》(附表1)和《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报告》(附表2),于自查结束后提交教务处。

第二阶段,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抽查。在各学院对学生自查的基础上,教学督导中心将对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2023届毕业生的2%。抽查学生需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定稿,定稿需格式规范,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参考文献、致谢。

二、查重时间

1.各学院自查时间请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结束。

2.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抽查时间为:4月24日-5月19日。

三、查重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教字〔2016〕29号)文件中,对于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如下:

1.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含15%)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并有资格申请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文字复制比在15%-30%以内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

3.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责令其修改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再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30%以下则视为通过,但论文评定成绩最高只能为“中等”;

4.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责令其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30%以下则视为通过,但论文评定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

5.文字复制比在70%以上的,学院将直接取消该学生当年度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资格,其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再次答辩申请随下届学生进行。

附件:

1.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查重率汇总表

2.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