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研究 -> 课程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30号

各二级学院(部):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我校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形成高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现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范围

已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一)线上一流课程

即大型在线开放课程(MOOC)。申报课程须完成校级优秀课程或者精品课程建设为基础,要求课程立项后一年内上线智慧树等大型网络学习平台,线上教学环节完整,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我校慕课品牌。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鼓励基于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线下一流本科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截至2024年3月4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且课程评估连续两次“良好”及以上。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

(三)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有在研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程组成员参与一门课程建设。参与人员最多同时参与2门校级课程建设任务。

(五)在研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不参与申报。

(六)申报课程入选后能够持续建设并改进至少五年。

四、申报程序

(一)课程申报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推荐。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认定。

(三)对于校级一流课程将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课程建设项目。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

3.说课视频(时长10分钟内,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MP4格式)和其他佐证材料;

4.《一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模板见附件3)。

材料2、3中的佐证材料、4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于6月7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71116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认定后管理

被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后须继续建设五年,如为在线课程须在相关平台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

学校对已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可在全校相关部门共享资源,倡导集体备课,发挥团队优势)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各教学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做好组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和督促检查工作,以提升课程高阶性、突出课程创新性、增加课程挑战度为着力点,积极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培育工作。

联系人:党 星 电话:029-62976678

附件:(详见工作群)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一流课程建设实施规划模板(含排版格式)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