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5号
各处(室)、二级分院(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考生的补考安排在本学期2019年3月11日至14日(校级考试安排在中午、晚上,分院考试安排在上午、下午),请各部门做好有关通知工作。
通知事项:
1.组织学生学习《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西财行知教〔2017〕29号);
2.考生必须持学生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或证明一律无效,无证不得进入考场;
3.各位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1号教学楼1104教室对面)签字并领取试卷;
4.监考教师如不能监考,请监考教师本人找本院其他教师或教辅行政人员替换,替换需提前向教学科研处登记备案。
请各部门、各分院务必将以上事宜通知到考生及本部门相关监考教师。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级补考安排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分院补考安排
教学科研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