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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2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18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过程,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21〕11号)文件通知,以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教字〔2023〕80号)文件安排,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防范和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与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查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程序

本次查重检测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各学院内自查

各学院需成立查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内查重工作,形成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三级负责制。学院内自查要求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查重要求学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参考文献、致谢。

指导教师要结合学校要求(检测结果性质认定见第三部分)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毕业论文审核后的定稿进行查重,核定检测报告并签字确认,同时将签字确认后的报告提交各系(教研室);学生也可提前自行利用维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用版(或知网、万方)——论文自检入口(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xcxz)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学院内查重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并将学生的自查检测报告留底,教务处将适时检查。同时,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内论文查重自查情况分析并总结,找出不足和改进措施,形成各学院自查报告,并填写《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率汇总表》(附件1)和《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报告》(附件2),于自查结束后提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抽查

在各学院对学生自查的基础上,教学督导中心将对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抽查学生需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定稿,定稿需格式规范,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参考文献、致谢。

二、查重时间

1.各学院自查时间请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结束。

2.教学督导中心抽查时间为4月29日-5月11日。

三、查重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西财行知教〔2023〕22号)文件中,对于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如下:

(一)文字复制比R≤15%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并有资格申请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文字复制比15%<R≤25%,视为通过检测;

(三)文字复制比25%<R≤50%,责令其修改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再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R≤25%,则视为通过,但论文评定成绩最高只能为“中等”;

(四)文字复制比50%<R≤70%之间的,责令其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R≤25%则视为通过,但论文评定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

(五)文字复制比R>70%的,将直接取消该学生当年度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资格,其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再次答辩申请随下一届学生进行。

附件:1.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率汇总表

      2.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