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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厅文件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来源:   点击量:

陕教基二办〔2021〕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18〕3号)精神,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营造全社会诵读经典的文化氛围,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学校(以下简称“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教育系统内遴选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发挥基地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中华经典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及创新传播。依托基地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书写、讲解、演讲、吟诵、创作、展示等活动,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更好地熟悉诗词歌赋、亲近中华经典,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将经典诵写讲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提高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内容,注重将经典诵读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开展经典诵写讲活动方面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学校。

三、遴选认定程序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符合条件的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提出申请,直接报省教育厅。

2.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照《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评审打分。

3. 综合评议。在专家评审基础上,对各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认定基地名单。

4. 公示认定。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并发文认定。

四、结果应用

经省教育厅认定的基地,授予全省统一规格的基地标牌。基地接受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业务指导,参与省级有关文件、政策的制定和课题研究,承办省、市级组织的诵写讲有关活动。基地相关工作负责人优先入选省级语言文字专家库,参加省级有关活动的评审、评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培训、交流活动。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将根据基地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五、有关要求

(一)基地是发挥特色优势、示范引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是整合人才资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平台,请各市(区)各单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开展遴选、申报工作。各市(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市级评选、认定工作。

(二)请各市(区)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将《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学校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等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基教二处(语工处),有关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军平

电话: 029-88668680

邮箱: jytygc@163.com

附件:

1. 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学校评审标准(试行)

2.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学校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